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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3-16

晋医保发〔2022〕15号

 

各市医保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103号)规定,我省自2023年1月1日起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以及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合模式(以下简称“统账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以统账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除计入个人账户外,其余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以单建统筹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个人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二、以统账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2023年1月1日起,按每月85元计入个人账户。

 

三、本通知有效期5年。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2日

 

【养老资讯】

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召开 蓝佛安出席并讲话

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12月9日,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老龄工作进行部署。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蓝佛安出席并讲话。副省长于英杰主持。

蓝佛安指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老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长远眼光谋划、久久为功落实,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蓝佛安就全省养老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一要加快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推动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快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提高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二要加快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推广居家社区嵌入式养老等模式,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三要加快构建完善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管理,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工作,强化重点慢性病和重大传染病早期筛查干预。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等,增加老年医疗资源供给。建立养老院、卫生院“两院一体”模式,完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四要加快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统筹产业规划布局,发展壮大老年用品产业,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应用。打造“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开发适老普惠旅游产业。培育养老服务和劳务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五要加快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大住宅、道路交通设施等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力度,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依法打击虚假保健、非法融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开展敬老志愿活动。六要积极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办好老年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场所建设,丰富老年文体活动。开发适老灵活就业模式,做好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积极发挥“五老”等老年人作用。

蓝佛安强调老龄工作是跨行业跨部门的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壮大人才队伍,加强舆论宣传,合力推动全省老龄工作迈上新台阶。会上,省卫健委(老龄办)汇报了有关情况,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和太原市、长治市政府分别作了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县设分会场。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